曾經在一次“雕塑藝術之于社會的作用”為主題討論中,討論我們為之傾倒的雕塑藝術到底能為社會作出多大貢獻?這個題目一出來,全場藝術家和嘉賓聽眾就像炸開了鍋。
眾所周知,雕塑從嚴格意義來講,是人類誕生后進入群居階段最早的人類勞動活動,從能制造石器工具那一刻起,就產生了雕琢的生產活動,那是早期的人類最先制造工具的一種手段,后來進入氏族公社時期,人類就發明了陶器塑造和燒制,將粘土塑造成裝水和食物的器物,再后來開啟了青銅器時代,鐵器時代,直到我們現代社會都在使用的各類生活用品的用具!在這幾個不同的時代所展現出來的不同工具上面,實際上我們都能看到人類對自然景觀和生存世界的不同反映。
從考古挖掘出的原始人類石器工具來看,人類具有了初步的工藝認知,到了彩陶文化時期,我們的祖先已經具備了相當多的雕塑的審美能力和意識,對大自然的物象所見有了自己的體會和感悟,當時因為文字沒有成型,所以就采用模仿物象輪廓的形式記錄自己的觀感,而且能夠做到大膽的提煉和勾勒!那個時候有了自然崇拜的活動和儀式!也出現反映和代表當時人類群體觀感的圖騰文化!
從實用的角度來講,雕和塑從來沒有離開過人類的生活!那作為雕塑藝術范疇,已經是人類社會生活達到非常富足的時候才從實用功能分離出來的,此時才算單獨出現的人類文化形式,這跟繪畫藝術基本是走的一樣的路。
待續